为加强校园管理,维护正常秩序,优化育人环境,特制定校园秩序管理规定。
一、凡进入校园一律主动出示相关证件,严禁非法携带易燃易爆、剧毒危险物品和各类管制刀具。
二、所有车辆一律减速慢行,按规定位置停放,严禁鸣笛、超车、酒后驾车、占道停车。机动车道禁止轮滑。
三、严禁打架斗殴、起哄喧闹等扰乱教学、科研、工作和生活秩序的不文明行为。
四、严禁赌博、酗酒,公共场所禁止吸烟、饲养宠物。
五、严禁私自举办集会、讲座、演讲活动。
六、严禁私自摆摊设点、兜售商品。
七、严禁传教布道、张贴有害信息、散发不良宣传品。
八、严禁攀折花木、踩踏草坪、乱丢垃圾、随处涂抹。
九、严禁翻越围栏、攀爬宿舍、私拉乱接、随意扒拆。
十、严禁使用违禁电器,随意留宿人员。